企業戰略管理與戰略營運 |
第一條 為規范福建鳳竹紡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戰 略的規劃、決策和實施程序,保證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管理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 和及時性,防范發展戰略規劃制定與實施中的風險,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 根據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計署、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 應用指引第2號-發展戰略》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發展戰略是指公司在對現實狀況和未來趨勢進行綜合分 析和科學預測的基礎上,制定并分解實施的具有長期性和根本性的發展目標與戰 略規劃。
本制度是公司發展戰略管理工作的依據,適用于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系控股或全資子公司,下同)。
第三條 公司發展戰略應遵循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公司制定與實施發展戰略 至少應當關注下列風險:
1、缺乏明確的發展戰略和發展戰略實施不到位,可能導致公司盲目發展,難 以形成競爭優勢,喪失發展機遇和動力,難以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2、發展戰略過于激進,脫離企業實際能力或偏離主業,可能導致公司過度擴 張,甚至經營失敗。
3、發展戰略因主觀原因頻繁變動,可能導致資源浪費,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 和持續發展。
第二章 戰略規劃的組成
第四條 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周期包括長遠遠景規劃、五年業務發展規劃和年度 生產經營工作計劃。
第五條 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由公司總戰略、職能戰略規劃等組成。
第六條 公司總戰略是對全公司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的全面規劃,是統領全局 的綱領性文件。
第七條 職能戰略規劃是公司總戰略在管理及業務職能上的具體體現,包括資 本運營及資金管理措施規劃、經營開發戰略規劃、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產品發展 戰略規劃和生產管理措施規劃等,是對總戰略實施的支持和保證。
第三章 戰略管理機構和職責分工
第八條 公司戰略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層管理。與公司戰略相關的具體事項 原則上由公司董事長辦公會審議決定。如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研究、 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在經董事長辦公會通過后,還需提交公司董事會 戰略發展委員會研究、逐層上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第九條 公司股東大會是企業戰略規劃的最高決策機構,其職責包括:
1、審批公司發展戰略方案和戰略規劃;
2、審批公司戰略規劃年度修訂提案;
3、審批與公司戰略規劃有關的各項重大事項;
4、決定公司的經營宗旨、經營方針,確定公司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
第十條 公司董事會是企業戰略的日常決策和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包括:
1、擬訂公司戰略規劃;
2、擬訂公司戰略規劃年度修訂提案;
3、審批與公司戰略規劃有關的各項具體事項;
4、擬訂公司的經營宗旨、經營方針以及公司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
5、公司章程規定的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董事會應當嚴格審議戰略發展委員會提交的發展戰略方案,重點關注其 全局性、長期性和可行性。董事會在審議方案中如果發現重大問題,應當責成戰 略發展委員會對方案作出調整。企業的發展戰略方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報經 股東大會批準實施。
第十一條 公司董事長辦公會是企業戰略的審核機構,其主要職責包括:
1、審核公司戰略規劃,形成意見;
2、審核公司戰略規劃年度修訂提案,形成意見;
3、對相關公司戰略規劃的各項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形成意見。
第十二條 公司戰略發展委員會是公司重大戰略決策的咨詢機構,其主要職責 包括:
1、審議公司整體戰略規劃提案,并提出審議意見;
2、審議公司整體戰略修訂提案,并提出審議意見;
3、開展公司重大戰略問題的分析和研究,提供輔助決策和專業咨詢意見。
公司戰略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包括召開程序、表決方式、提案審議、保密要 求和會議記錄等程序,詳見公司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公司戰略發展委員會應當 組織有關部門對公司的發展目標和戰略規劃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學論證,形成發 展戰略建議方案;必要時,可借助中介機構和外部專家的力量為其履行職責提供 專業咨詢意見。
第十三條 公司董事長辦公室是企業戰略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包
括:
1、組織制訂公司戰略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度和管理辦法;
2、組織制訂公司戰略規劃,對公司戰略規劃年度修訂提出建議或意見;
3、組織進行公司戰略規劃相關重要問題的研究;
4、協助董事長組織實施公司戰略規劃,督促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子公司貫 徹實施公司的戰略規劃。
第四章 戰略規劃內容
第十四條 本制度中的戰略規劃,是指公司在對現實狀況和未來趨勢進行綜合 分析和科學預測的基礎上,制定并實施的公司發展目標與戰略規劃。
第十五條 公司發展戰略規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發展內、外部環境分析:分析機會和威脅,識別優勢和劣勢;
(二)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規劃:分析并確定公司愿景、使命、價值觀、戰略 指導思想、戰略定位、遠期戰略目標等;
(三)公司戰略措施規劃,分析并確定投資發展措施規劃、資本運營及資金 管理措施規劃、生產管理措施規劃、公司營銷策略措施規劃、技術研究開發措施 規劃、人力資源發展措施規劃等。
第十六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的發展戰略方案需包括以下內容:
(一)戰略總結與環境分析,對內外部環境、現有核心業務的市場前景、經 營狀況、核心競爭力做出系統分析和綜合評價;
(二)戰略規劃,分析并確定現有業務和規劃業務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及業 務組合選擇,本部分內容必須與公司整體戰略保持一致;
(三)核心業務發展規劃,分析并確定核心業務的發展策略、盈利模式營銷
策略、競爭策略和支持體系,本部分內容必須與公司整體戰略保持一致;
(四)戰略措施規劃,分析并確定投資發展措施規劃、資本運營及資金管理 措施規劃、生產管理措施規劃、公司營銷策略措施規劃、技術研究開發措施規劃、 人力資源發展措施規劃等。
第五章 戰略規劃的編制及修訂
第十七條 公司發展戰略規劃每五年編制一次,在非計劃編制年度,公司發展 戰略規劃若有調整的,公司董事長辦公室應結合當年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并相應調 整年度經營計劃。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和調整時間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公司在制定、修訂發展戰略規劃時,應當綜合考慮宏觀經濟政策、 法律法規的要求、市場準入條件、國內外市場需求變化、技術發展趨勢、行業及 競爭對手情況、可利用資源水平和公司自身的優勢及劣勢等影響因素。
第十九條 公司戰略規劃編制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1、公司董事長辦公會通知公司開始著手擬訂戰略規劃的準備工作;
2、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準備并提供本部門的戰略規劃相關信息;
3、董事長辦公室匯總各職能部門相關信息、制訂公司戰略規劃草案,分解戰 略規劃目標;
4、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就本部門的戰略發展目標提出建議和意見,形成戰略 規劃子計劃;
5、董事長辦公室匯總各子計劃、修改和補充戰略規劃草案,形成戰略規劃提 案;
6、公司董事長辦公會審議戰略規劃提案,并形成審議意見;
7、公司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審核戰略規劃提案后,報董事會審議;
8、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戰略規劃提案后,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公司財務部負責牽頭組織制定五年業務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工作計劃、 資本運營及資金管理措施規劃,公司營銷部、人力資源部、技術中心和生產部分 別負責牽頭組織制定經營開發戰略規劃、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產品發展戰略規劃 和生產管理措施規劃,公司其他職能部門參與公司總體戰略的管理,并負責相關 職能戰略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公司戰略規劃修訂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1、公司董事長辦公會通知公司開始著手戰略規劃的調整準備工作;
2、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準備并提供本部門的戰略規劃調整意見,并擬訂調整 方案;
3、董事長辦公室匯總各職能部門調整方案,審核并調整公司總戰略規劃草案;
4、公司董事長辦公會審議戰略規劃調整提案,并形成審議意見;
5、公司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審核戰略規劃調整提案后,報董事會審議;
6、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戰略規劃調整提案后,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公司財務部負責牽頭組織調整五年業務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工作計劃、 資本運營及資金管理措施規劃,公司營銷部、人力資源部、技術中心和生產部分 別負責牽頭組織調整經營開發戰略規劃、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產品發展戰略規劃 和生產管理措施規劃,公司其他職能部門參與公司總體戰略的管理,并負責相關 職能戰略的管理工作。
公司年度計劃的編制和修訂流程參照戰略規劃的編制、修訂流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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